2019年清明節放假通知
時間:2019-04-04 11:05:45 瀏覽次數:0
院屬各部門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18〕15號)文件精神安排,并結合我院實際,現將清明節放假安排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19年4月5日至7日共3天,4月8日(下周一)正常上班。
二、行政辦公室在放假期間要做好辦公室的值班與服務工作;各實體可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具體事務性工作自行安排放假事宜。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國辦發明電〔2018〕15號)文件精神安排,并結合我院實際,現將清明節放假安排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2019年4月5日至7日共3天,4月8日(下周一)正常上班。
二、行政辦公室在放假期間要做好辦公室的值班與服務工作;各實體可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具體事務性工作自行安排放假事宜。
三、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各項事宜,并做好交通、防水、防火、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。嚴格落實中央“八項規定”精神,遵守社會公德及公共秩序,做好公車封存管理工作,紀檢監察審計室要持續加大對節日期間違規違紀問題的監督。
四、設備管材庫看管人員、資產管理公司、慶勘物業公司值班人員要認真落實24小時雙崗制值班制度,重點做好放假期間辦公樓和生活基地的安全保衛工作。
五、如遇有重大突發事件,迅速啟動應急預案,妥善處理并按規定第一時間上報,確保節日安全。
特此通知。